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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 | 2025-3-3
2025年,上海市妇幼健康工作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优化全生命周期服务链,强化生育支持,不断增强妇女儿童健康获得感,推进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一、落实规划,深化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
1.完成妇幼健康相关规划。推进实施妇女儿童发展“两纲”,全面完成本市妇女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妇幼健康相关“十四五”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组织开展终期评估,确保各项指标达标。推进母婴安全、健康儿童、母乳喂养和生殖健康促进等行动计划,完成本市第六轮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妇幼相关项目。指导各区落实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新一轮设置规划。落实本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卫生工作任务。深化儿童友好医院建设,推动应建尽建,开展特色实践点遴选。协同编制“十五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2.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级。持续完善妇幼保健、疾病筛查诊断干预、生命救治等妇幼健康网络。进一步优化资源布局和服务供给,加强五个新城妇产科、儿科专科医院的有关业务指导和管理,推进上海市儿童医院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医学中心(上海市儿童医院青浦院区)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妇女儿童医疗保健服务中的作用,新建一批妇幼领域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持续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中医药干预试点。推进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创新发展,拓展服务内涵,培育业务增长点,参与相关医联体建设,加快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功能平台建设,做好妇幼保健机构绩效监测工作。强化妇幼相关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重点推进产科、新生儿科学科带头人和梯队建设,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产科和新生儿医师纳入医学高层次人才计划。深化妇幼保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研究。
3.落实“儿科和精神卫生服务年”有关要求。深化儿科医联体“全专结合”“医防融合”模式,巩固拓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科诊疗服务全覆盖工作成果。推动设立儿科的妇幼保健院实行儿童保健医师到儿科岗位轮转,促进平急转换机制建立。加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家长学校”建设,完善与辖区内托幼机构联系机制,定期开展儿童健康宣传指导,组织开展“儿童健康开学第一课”讲座活动。增加儿童心理保健服务供给,加强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加强市儿童心理健康—儿童孤独症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强化质控督导;积极推进以区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家庭积极参与的干预康复模式。加强孕产妇心理保健,将防治孕期和产后抑郁焦虑纳入孕妇学校核心课程。
4.推进智慧服务和健康促进。深化落实“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模式,全力推进妇幼健康信息平台和“云上妇幼”实施应用,完善妇女儿童电子健康档案,实现信息实时、动态更新和获取,提升服务管理能级和效率。全力落实新版妇幼健康统计调查制度。持续做优出生“一件事”,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在线申领和“智慧好办”工作,制定本市出生“一件事”优化工作方案,拓宽服务对象范围,优化事项办理流程。继续推进长三角区域出生“一件事”跨省通办全面实施和服务提升,持续优化系统功能,强化数据安全,推进标准化建设。整合资源加强健康教育和促进,做好妇幼健康相关主题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健康自我管理意识和能力,让妇幼健康服务深入人心。
二、坚守底线,强化母婴安全保障
5.加强母婴安全救治体系建设。完善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网络,推进调整后危重中心对口辖区责任落实,推动各危重中心加强孕产妇重症病房标准化建设。持续开展危重孕产妇救治体系技术评估,进一步提升各危重中心救治能力。开展危重新生儿救治体系技术评估,修订出台本市危重新生儿会诊抢救中心建设标准,调整对口片区,组织制定新生儿病室标准,深化“上车即入院”工作。
6.提升母婴危重救治能力。加强产安办主任、产科主任等母婴安全保障重要岗位人员培训;加强产科医务人员“三基”、休克、心跳骤停等常见危急重症救治培训。继续做好危急重症现场协调和多学科救治,强化落实院内、院际和全市大会诊。开展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诊断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加强孕产妇多学科协作诊疗和产科亚专科建设。加强产儿联动,扩大新生儿安全项目试点范围,加强新生儿早期基本保健,开展新生儿窒息复苏能力提升项目,推广相关适宜技术。进一步加强孕产妇危重、濒死和死亡评审,探索开展危重新生儿评审,完善围产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继续发挥市母婴安全专家委员会、产科保健、产科临床、新生儿临床质控中心作用,持续加强母婴安全质控督导和飞行检查。
7.强化高风险孕产妇管理。继续加强红色、橙色、紫色等高风险孕产妇预警管理,强化“不宜继续妊娠”孕妇的有效干预。开展辅助生殖技术助孕风险预警评估与管理模式的构建及应用项目,进一步加强对辅助生殖受孕成功孕妇的妊娠风险评估,切实提升各级医务人员对孕产妇常见风险的早识别、早诊断、早干预能力。开展社区妇女保健医生和家庭医生团队孕产妇保健工作规范培训,加大产褥期保健和产后访视规范化管理,提升对高风险孕产妇的早期研判能力和水平。积极探索高风险孕产妇可穿戴设备等远程监测管理。征集科技赋能产科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
三、丰富内涵,优化妇幼健康全程服务
8.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强化婚前医学检查属地化管理,加强婚检机构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婚孕保健一体化工作。进一步加强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工作管理。夯实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听力、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诊治工作,提高及时诊断率、及时干预率。加强胎儿心脏病产前产后一体化服务。修订出生缺陷报告和管理工作制度、新生儿听力筛查管理办法。加强上海市出生缺陷预防保健中心建设,继续做好出生缺陷防治人才培训项目,开展出生缺陷预防能力提升项目。出台上海市主要罕见病名录(2025版)。做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工作。
9.促进儿童早期发展。完善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体系,强化国家级和市级基地服务品牌建设;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建设,出台建设指引。推动落实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指南和营养喂养评估服务指南。推进近视防控关口前移,落实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服务,医教结合加大学龄前儿童主动眼保健操入园推广力度。开展儿童注意力缺陷及多动障碍筛查干预、运动促进、伤害预防等试点工作。组织制定婴幼儿营养餐标准,推广儿童营养门诊。医教结合,强化托幼(育)机构卫生保健业务指导,修订出台托育机构卫生评价标准,回顾分析本市特殊儿童入学入园评估工作,做好健康副园长相关工作。
10.加强妇女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推进生育友好医院建设,制定出台相关实施方案,推动助产医疗机构增加产科病房单人间和双人间数量及“全天候”开展“无痛”分娩服务。加强爱婴医院管理,倡导母乳喂养,促进自然分娩,控制非医学指征剖宫产率。大力加强适龄生育、健康生育等权威科普知识宣传,引导更多的适龄、育龄妇女在最佳生育年龄、最好健康状况生育,减少非意愿妊娠。开展早孕关爱行动,推动早孕门诊建设,做好调度和监测评估工作,全市设有妇产科的医疗机构普遍开展早孕关爱服务。针对性加强反复人流重点人群健康宣教和指导干预,降低反复人流率。加强青春期保健、更年期保健特色专科和妇女保健特色门诊建设。落实本市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实施方案,不断完善HPV疫苗接种、宫颈癌筛查、诊治和救助相衔接的宫颈癌三级综合防治模式。持续做好妇女“两病筛查”工作,推进妇女两病筛查结果查询事项“智慧好办”优化。落实本市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市级评估和“回头看”工作,巩固消除成果。
四、强化监管,提升妇幼健康行业治理能力
11.严格妇幼健康规范管理。继续按照“证照分离”改革相关工作要求,严格母婴保健专项技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审批。加强对各区助产、节育手术和终止妊娠技术、婚前医学检查、产前筛查等新增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机构和人员审批指导。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权责清单和“一网通办”办事指南。制(修)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儿童保健、早产儿保健、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等有关规范和工作制度。落实国家、本市基本和重大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做好凉山州妇幼健康能力提升和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等妇幼健康对口技术支援工作。
12.加强妇幼健康行业监管。进一步强化“双随机”等事中事后监管,常态化开展打击代孕等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活动。加大对各区婚前医学检查、产前筛查新审批机构的监督管理。加强产科临床、保健,辅助生殖技术、产前诊断技术等质控管理,提升同质化水平。持续强化出生医学证明规范管理,加强“人防+技防”,优化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系统,落实“人脸识别”系统管理,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加强培训和督导,修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开展全市妇幼保健机构风险排查,强化风险防范。
转载自-上海卫健委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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