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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 | 2011-12-8
《国家药品安全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时期药品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到2015年,药品生产100%符合新修订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明确了药品安全的7项重点任务。
(一)提高国家标准。力争化学药品、生物制品标准与国际接轨,中药标准主导国际标准制订。
(二)健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强国家级药品检验机构建设,改善省、地(市)级机构实验室条件。
(三)强化药品和医疗器械全过程质量管理。对已批准上市药品实行统一编码管理,电子监管覆盖所有药品品种。
(四)强化安全监测预警。完善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制度,健全药品上市后再评价制度。
(五)提高国家基本药物生产供应能力。加强基本药物抽验和招标、采购、使用质量管理。
(六)建立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健全问题药品与退市药品召回处置制度。开展医药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对严重违规、失信者实行行业禁入。
(七)深化改革,完善法制。深化药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标准,规范程序。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减少流通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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