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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 | 2012-4-13
4月10日国务院公布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昨日,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的“专用校车安全国家标准”紧随其后亮相,将于5月1日起实施。均为强制性技术标准。
昨日发布的校车新国标共包括两项:《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和《专用校车学生坐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
国家标准委有关人士称,这两项新国标是综合了去年年底药房设备公开征求意见时的四项标准内容,主要适用于幼儿园阶段3周岁以上及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受教育的群体所乘坐的专用校车。其中,《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提到的全部技术内容均为强制性,它将代替2009年版本的国标《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
1.双层客车不能当校车
新国标将校车分为轻型和大中型两种,轻型校车车长大于5米且小于等于6米,大中型校车车长大于6米且小于等于12米。专用校车都要安装前、后保险杠,以提供最大的保护。校车车高不得大于3.7米,不得设置车外行李架,铰接客车和双层客车都不能作为专用校车使用。
2.幼儿校车限乘45人
新标准增加了校车最大乘员数量限制、急救箱配备、内装饰件、信号系统、车内空气成分等30余项要求,并对学生坐椅、应急出口、踏步等30多项内容进行了修改。
按照新国标,幼儿专用校车的最大乘员数应不超过45人;小学生药房设备专用校车和中小学生专用校车的最大乘员数应不超过56人。
左右两侧应各有出口
3.专用校车应只有一个乘客门并位于右侧前后轮之间,为方便撤离和车外救助,车辆的左侧、右侧应至少各有一个出口。
专用校车的踏步(台阶)不能太高;必须设置上下车扶手、坐椅;隔板须软化处理;车内空气质量必须达标;要安装具有卫星定位功能的行驶记录仪和车内车外录像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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