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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 | 2013-3-26
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的逐步增强,商家的操作越来越规范,提供的服务水平也逐步提高,但另一方面,某些消费者的过度维权行为也让厂家很犯难。不少商家直呼自己成了弱势群体,目前这种情况层出不穷。
先退钱家具还得接着用
案例:某家具商城年前遭遇了一件烦心事。某消费者在其店内购买了一套实木家具,但一个月后出现了开裂,接到投诉后,客服人员马上门维修,但又过了一段时间,家具的另一个部位也出现开裂需要更换,经销商在道歉的同时立即与生产厂家联系,但该产品由于生产周期的原因迟迟不能到货。消费者于是提出退货,商城同意了退货要求,表示会在退款之时把原家具拉回。但消费者要求商城先退款,继续使用这套家具直至其另购的新家具进场再退。再三沟通无果,消费者愤而四处投诉,商城颇感无奈。
北京大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杨曙光认为该消费者的行为有些欠妥。他介绍,如果发现购买的家具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有权要求厂商对此进行维修,但如果进行多次维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可以按照《家具三包规定》进行退货、换货。但也应该分情况处理:1.如果在三包期内退货,是产品本身有质量问题,那么就应该由厂商来承担运费、包装费、退货费等相关费用;2.如果厂商提出产品出现的裂纹、透光等问题是因为消费者保养不当、屋内太干造成的,需要厂商举证。也就是说厂商如果对此问题有怀疑,要举证后再下定论,若属实,则需由消费者承担相应的损失。
杨曙光表示,在上述案例中,该消费者提出需新家具进场后,才允许厂商将家具拉走,该要求明显不符合公平原则,厂商可以予以拒绝。对这类情况,厂家可以采取书面正式告知的方式告知消费者的不妥之处或通过短信息、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如果消费者四处投诉的行为存在虚构事实、侵犯厂家合法权益的情况,可以依法维权。资讯来源:www.shshiy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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