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健康中国行动和健康上海行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九部门《关于建立健全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的指导意见》《上海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上海市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以及《关于加强本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指导意见》,打造医疗机构健康科普“主阵地”,不断强化医务人员健康科普“主力军”作用,鼓励和宣传为健康科普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机构,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健康科普工作和健康促进服务的主动性、积极性及创造性,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开展第二届上海市健康科普推优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树类别
本次推优选树活动共设置“健康科普人物”“优秀健康科普作品”“健康科普品牌”“优秀健康科普管理”四个选树类别。
二、 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上海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办公室。
承办单位: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
协办单位:健康云。
三、 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健康科普人物
授予在本市长期从事与卫生健康相关的科普教育、科普宣传或科普公益项目,在提高公民健康素养、健康生活方式推广或在科研成果科普化等方面做出贡献、具有影响力、产生社会或经济效益,并具有典型代表性科普项目成果的个人。按照个人参与健康科普的年资、贡献和传播影响力综合评价,设置三个细分类别,选树数量分别为:特别贡献人物(1-2人)、杰出人物(10人)和新锐人物(10人)。“特别贡献人物”获得者必须在健康科普领域作出突出贡献,具有广泛影响力,取得重大社会或经济效益,将根据候选人的申报情况从“杰出人物”中选出。“新锐人物”申报人年龄须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优秀健康科普作品
授予2023年期间创作并公开发表在国家批准的媒体上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原创性),与卫生健康相关的音视频类、图文类、图书类优秀科普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影视作品、音像制品、健康科普文艺作品(科普剧目、科普广播剧、舞台剧、脱口秀等)、图文设计作品、图书(著作、译著、编著)等项目。从高到低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四个细分类别,选树数量分别为:音视频类(≦50件)、图文类(≦40件)、图书类(≦10件)。
申报作品的相关形式和内容要求如下:
1.图文类。包括科普文章、漫画、海报、折页等。聚焦百姓关心的健康话题,要点突出、形式新颖、设计美观,有较强的传播价值,且应具有原创性。
2.音频类。包括健康科普专题音频、广播剧、有声书等,要求音质清晰,完好无损。音频、广播剧的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20分钟,有声书的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40分钟。
3.视频类。包括短视频和长视频,可以是单集作品或系列作品。要求作品画面质量优,构图合理,字幕及配乐得当。人物访谈类作品不纳入评选范围。表演类作品可以视频形式报送,包括演讲、脱口秀和舞台剧(歌舞、小品、相声、情景剧等适合舞台表演的节目,参演选手2人及以上),视频时长经剪辑后控制在5分钟以内,画面质量优,可供后续传播使用。
4.图书类。包括著作、编选作品、翻译图书、编译图书、画册等。要求为本市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普图书,作品选题准确,通俗易懂,形式活泼,传播面广,易于公众接受。图书类作品须提交纸质实体书3本供评审使用(寄送地址详见联系人信息)。全外文科普作品不纳入评选范围。
(三)健康科普品牌
授予品牌为本市登记(注册或备案),专门或主要从事健康科普宣传,并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科普传播载体,包括电视的科普频道或栏目、广播的科普频段或栏目、科普报刊或专栏、科普网站、科普新媒体等;或长期开展的具有较高公众参与率、满意度、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健康科普公益品牌活动。品牌选树数量不超过10个。
(四)优秀健康科普管理
主要授予长期从事健康科普管理工作,在推动和培育健康科普项目、品牌等工作中发挥骨干管理作用的个人;或在本市健康科普教育、科普宣传、科普管理中做出贡献,并具有典型、代表性科普项目成果的机构组织。选树数量分别为:个人(5人),机构组织(5个)。
四、 申报与推荐
(一)“健康科普人物”“优秀健康科普作品”“健康科普品牌”“优秀健康科普管理”均须以典型代表性的项目形式申报,且申报个人或机构组织必须为项目的第一完成人或第一完成单位。曾在第一届上海市健康科普推优选树活动中获得相关奖项,或已取得“上海市健康科普品牌”称号的个人或项目,不得再以同一项目参与同一奖项的申报。
(二)各推荐单位择优选拔推荐。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包括: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委直属单位,各市级医疗机构,相关高校及科研院所,卫生、科技领域相关市级学会、协会,各新闻媒体等。
(三)各推荐单位实行限额申报。各项申报数量具体如下:
1.健康科普人物:每个市级推荐单位限报2人;区属机构由各区卫生健康委推荐,每区限报2人,浦东新区限报4人。
2.优秀健康科普作品:每个市级推荐单位报送的各类别作品总数不超过5件;区属机构由各区卫生健康委推荐,每区报送的各类别作品总数不超过10件,浦东新区不超过20件。
3.健康科普品牌:可以机构、科室或个人名义进行申报。每个市级推荐单位限报1项;区属机构由各区卫生健康委推荐,每区限报1项,浦东新区限报2项。
4.优秀健康科普管理:每个市级推荐单位限报个人项1人,机构组织1个;区属机构由各区卫生健康委推荐,每区限报个人项1人,机构组织1个,其中浦东新区限报个人项2人,机构组织2个。
五、 申报流程
(一)本次推优选树活动采用线上申报方式。请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于2024年2月23日(星期五)前提交推荐单位账号需求情况登记表(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 https://w.wjx.top/vm/miTVhyK.aspx ),登记表中推荐单位须使用规范的机构名称(单位全称,第一冠名),主办方将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箱反馈推荐单位管理员账号和密码及线上申报操作手册。
(二)各项目申报单位或个人的申报账号及密码由所属推荐单位管理员生成。获得账号与密码后登录“健康科普推优选树活动申报系统”,在网上进行填报。申报单位应仔细阅读填表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内容,按规定的格式上传相关附件,并确认材料完整、真实,经推荐单位盖章后在线提交。项目申报提交截止日期:2024年3月8日(星期五)。
六、 奖励与宣传
市卫生健康委、市健促办将组织专家遴选出各类人物、作品、品牌和优秀健康科普管理个人及机构,相关选树结果经公示后向获奖单位统一颁证,并在主流媒体对获奖的优秀健康科普人物、作品、品牌和机构组织进行宣传报道。在本次健康科普推优选树活动中遴选出的优秀作品,将优先推荐参加2024年全国新时代健康科普作品征集大赛。
七、 联系方式
“科普作品”申报联系人:杨晓菲,34198149,收件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陕西南路122号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605室。
“科普人物、品牌、管理”申报联系人:凤鸣,34198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