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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 | 2024-5-22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健康上海”行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上海市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关于进一步提升本市社区卫生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在本市中小学和托幼机构开展“医教结合”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上海市试点建立“健康副校(园)长”制度,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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