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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 | 2024-8-19
为加快打造与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功能定位相匹配的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体系,进一步提升上海市紧急医学救援能力与水平,根据《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十四五”规划》《“健康上海2030”规划纲要》《上海市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上海市卫生健康设施专项规划(2024-2035年)》等文件要求,结合上海市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特点和实际,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目标
到2027年,统一高效的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指挥体系进一步完善,协作联动的处置体系进一步健全,平急结合的物资保障体系进一步夯实。有效满足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多种类突发事件的应对需求,加强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衔接,立足上海、辐射长三角、服务全国,并在国际紧急医学救援中发挥积极作用。
紧急医学救援网络更加系统有序,结合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特点,科学合理布局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加快推进1个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和1个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推进1个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和1个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新建5个市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成核辐射医疗救治、中毒救治等2个市级专项救援基地。紧急医学救援能力更加专业过硬,打造装备先进、专长兼备、平急结合的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加快推进1支国际应急医疗队(EMT)、1支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1支国家重大疫情医疗应急队建设;加强现有2支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1支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队、1支国家中医疫病防治队、1支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1支国家核应急救援分队建设;新建8支市级、20支区级紧急医学救援队;新建60支背囊化基层医疗应急小分队;逐步建设院前急救、化学中毒、心理危机干预、海上等市级救援专业队。紧急医学救援培训演练更加协同高效,提升响应快速、处置有力的紧急医学救援实战能力。聚焦关键场景,定期组织开展培训演练。加强紧急医学救援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推动紧急医学救援社会化普及,切实提高紧急医学救援实战能力和水平。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完善体系建设,提升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效能
1.建设统一指挥、分级调度的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指挥体系。依托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建设上连国家、下连本市各区、横向连接相关市级部门及中央垂直管理单位的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指挥调度平台,发展可视化调度系统,健全市、区两级应急准备和优先分级调度机制。依托市应急联动中心指挥平台,拓宽突发事件信息获取渠道。成立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专家咨询委员会及专家库,提供政策建议和专业技术支持。
2.建设联防联控、协作联动的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处置体系。聚焦关键场景,完善不同条件、不同类别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预案和工作指南。加强卫生、应急、公安、疾控、中医药、消防、海事、数据等多部门协同联动,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响应速度,完善突发事件现场、远程紧急医学救援专家指导评估机制。健全“海陆空”立体化紧急医学救援联合会商处置机制。推进市、区紧急医学救援一体化,充分发挥各级医疗机构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协作联动作用,依托市级医院在五个新城的院区(分院),探索远郊紧急医学救援协作模式。推进长三角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一体化,谋划基地建设、预案对接、信息互通等各项工作,完善跨区域、跨境紧急医学救援协作联动机制。
3.建设职责明确、平急结合的医疗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加强韧性医院、移动医院及紧急医学救援装备等相关标准制定。健全医疗应急物资储备预案,完善以政府和社会、实物和产能相结合的多元化医疗应急物资储备机制,科学调整储备品类、规模和结构,加强医用防护物资、药品、试剂和疫苗等储备。完善医疗应急物资保障与快速调配体系,建立紧缺物资运输快速通道,提升医疗应急物资纵向和横向的协同配合调度能力。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打造集生产、流通、使用、储备、监管等于一体的医疗应急产业创新链。
(二)优化基地布局,织密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网络
4.支持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完善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管理体制,加强基地建设指导和管理。支持在沪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加强医防融合协同,在医疗救援信息指挥、跨区域快速反应、海陆空立体转运、大批量伤员救治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支持在沪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注重中西医结合,提升中医药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
5.建设市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以紧急医学救援能力较强的市级综合医院为依托,根据人口、地理区位和突发事件风险分布特点,按照“东西南北中,兼顾五个新城”原则,新建5个市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研究制定本市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技术指导方案,明确在批量伤员转运救治能力、培训演练和教育能力、物资仓储配送能力、信息指挥联通能力等方面的要求。结合属地,建设长兴岛航空紧急医学救援设施,科学布局海上紧急医学救援设施。加强市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基础设施等建设,打造本市紧急医学救援网络重要节点,实现紧急医学救援分级调派,全面提升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综合能力。
6.建设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支持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创建和本市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建设。推进在沪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推进本市重大传染病应急处置分级分类培训基地建设。强化与全市传染病临床诊治中心的衔接,扩充重症救治床位,合理配置相应的传染病检验检测和医疗救治设备,加快提升重大传染病疫情重症和危重症患者集中救治、跨区域驰援能力,提升常态化重大传染病监测预警、培训演练、科研创新和综合救治等能力。
7.建设市级核辐射医疗救治基地。依托工作基础较好的医疗机构,建设市级核辐射医疗救治基地,改扩建相关专业设施,配置核辐射损伤救治、放射性污染检测、洗消防护专业设施设备,提升核辐射应急医疗救治、科学研究和监测能力。对医疗应急人员进行核辐射医疗救治专项培训,做好救治及监测等能力储备。
8.建设市级中毒救治基地。整合现有资源,建设市级中毒救治基地,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医疗装备“以旧换新”工作,配备中毒急救中心、诊疗病房、二次洗消用房、中毒检验检测中心等,提升本市化学灾害监测、危害评估、现场快速洗消与侦检、高通量现场抢救等能力。
(三)推进队伍建设,增强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力量
9.支持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和支持在沪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加快推进国际应急医疗队(EMT)建设,强化国际紧急医学救援能力。新建1支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建设国家重大疫情医疗应急队伍。加强在沪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伍、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国家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国家核应急医学救援分队的运维保障,以需求为导向开展队伍提质、扩容工作,配备信息指挥、专业技术处置、个人携行、后勤保障等装备,提升国家救援队伍处置重特大突发事件能力。
10.组建市级紧急医学救援队伍。研究制定本市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建设规范,明确人员、装备、管理、预案、处置、培训及演练等建设要求。依托市级综合医院,建设8支市级紧急医学救援队伍,配备单兵装备及专业设施设备,加强人员培训与演练。逐步建设院前急救、化学中毒、心理危机干预、海上等市级紧急医学救援专业队伍,满足不同场景、专业化要求高的紧急医学救援需求。
11.组建区级紧急医学救援队伍。推动各区依托区域性医疗中心,研究制定区级队伍建设规范,合理布局、分批新建20支区级紧急医学救援队伍。优先推进五个新城、安全风险较高、医疗应急基础相对薄弱的区域建设区级救援队伍,切实保障区域内紧急医学救援力量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有力有效地开展救援处置工作。
12.组建背囊化基层医疗应急小分队。推动各区结合实际,依托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筹辖区医疗急救中心(分站)的规划和布局,新建60支背囊化基层医疗应急小分队。应急小分队由紧急医学救援、卫生防疫、中毒处置、心理救援等若干个基本作战单元组成,可根据突发事件类型、级别进行模块化编组,与基层传染病应急队伍有机结合,满足各类一般级别的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和较大及以上级别的突发事件先期处置需求。
(四)强化培训演练,提升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
13.联合开展各类培训演练。充分依托国家级、市级各类医疗应急基地、队伍和各学协会资源力量,在市级层面统筹组织联合演练、队伍拉练、桌面推演等不同形式的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培训演练。聚焦关键场景,每年组织开展2次市级专项演练、1次市级综合演练;定期开展院前急救培训及9类专项培训,促进基地、队伍、物资等之间的统筹调配和救援信息共享。各级各类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定期组织开展培训演练,并积极参与医疗系统内外的各类联合演练,提升实战能力和水平。加强公安、消防、海事等部门一线救援人员院前急救培训,提升社会整体紧急医学救援能力。
14.加强紧急医学救援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强对紧急医学救援相关学科(专科)和人才培养项目的支持力度。完善基础理论、临床技能、救援策略等紧急医学救援知识体系,开展紧急医学救援协同课题研究。加强紧急医学救援课程体系建设,鼓励高校建立模拟实训基地,拓宽校企合作和国际交流。支持紧急医学救援技术创新,鼓励开展国际间课题合作。促进医疗、教学、科研、管理协同发展,形成一批具有鲜明专业特色及重要临床技能的紧急医学救援相关重点学科和人才团队。
15.推动紧急医学救援社会化普及。充分发挥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红十字组织、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化培训机构作用,开展紧急医学救援知识和技能普及活动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充分利用公众号、微博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建立面向社会公众的急救知识培训基地和自救互救体验馆,宣传普及心肺复苏(AED使用)、气管异物处理、外伤人员搬运及伤口处理等急救知识,提高社会整体自救互救他救能力和水平。
16.鼓励社会参与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建立基层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组织基层网格员进行现场急救与突发事件处理技术培训。探索以志愿服务组织为载体,大力引导广大市民注册紧急医学救援志愿者,广泛开展紧急医学救援志愿服务。加强社会化急救设施设备配置及实操培训,在学校、车站、大型商场、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配备必要急救药品和设备。
三、保障机制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建设,加强对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区财政部门根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对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提供必要经费,聚焦重点任务,加强各级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各项目承建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科学制订实施计划和工作方案,加强项目清单化、规范化管理。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依托单位要建立健全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奖惩制度,探索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探索研究紧急医学救援队员工作量核定、职称晋升、薪酬待遇等人事制度改革,并适当予以政策倾斜。市卫生健康委将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并加强日常质控督导。加强能力评估结果的运用,探索建立基地和队伍的激励机制、退出机制和信用档案,督促依托单位规范基地或队伍建设和管理。
转载自-上海卫健委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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