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
行业资讯 | 2024-10-16
婚前、孕前、孕早期保健是出生缺陷一级、二级预防的重要环节,整合资源开展婚孕保健一体化工作是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促进优生优育的关键举措。为更好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妇女儿童发展“两纲”和健康中国、健康上海有关工作要求,助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现就加强上海市婚孕保健一体化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目标
重点围绕婚前、孕前、孕早期服务需求,优化整合不同阶段医疗保健服务资源,建成布局合理、环境友好、便捷优质、多元高效的婚孕保健一体化服务体系,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知识全面普及,出生缺陷筛查新技术广泛应用,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到2025年,婚孕保健一体化服务覆盖面、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到2030年,婚孕保健一体化服务实现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拓展婚孕保健服务网络,提升服务便捷性
各区要结合新一轮母婴保健专项技术规划的制定和辖区实际,做好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产前筛查机构的布点设置;鼓励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申请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产前筛查机构,开展婚孕保健一体化服务,必要时可动态调整母婴保健专项技术规划。市妇幼保健中心要健全完善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产前筛查机构的建设标准,做好各区新设、改建机构的指导。
(二)推动婚孕保健一体化,满足多元化需求
各区要坚持分类指导和需求导向原则,针对服务对象的不同婚育阶段,既提供免费的基本项目,又提供个性化的自选项目,满足多元化需求。对于准备结婚、暂无怀孕计划的男女双方,提供婚前医学检查和生殖健康咨询服务;对于新婚、已婚待孕的计划怀孕夫妇,优化选择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推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联互认,避免重复检测。各区要高度重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切实做好相关政策的知情告知、自愿选择,确保农村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全覆盖。对于高龄、有遗传病家族史等有特殊需求的育龄夫妇,要科学选择成熟度高、安全有效的检查项目并充分告知,推进婚前、孕前保健与孕早期保健有效衔接,最大限度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
(三)创新婚孕保健协作模式,实现资源共享
各区要动态掌握区内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医疗资源,积极组织医疗机构参加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人员上岗培训。要创新协作模式,探索通过医联体、专科联盟、多点执业、双聘等方式,推进区妇幼保健院(所)具备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资质的医师上行下沉至区内其他医疗机构,加快推进婚孕保健一体化工作,尤其要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指导管理。鼓励医疗机构做好人力资源共享等功能承接,重视和支持医务人员参加婚孕保健相关上岗培训。市妇幼保健中心要对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上岗培训进行优化完善。国家省级出生缺陷防治人才培训基地(中福会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要将婚前、孕前保健服务人员纳入出生缺陷防治人才培训项目,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四)加强婚孕保健数据推送,做好信息归集
市卫生健康委将加快推进医疗机构数智赋能相关工作,推动检验检查信息的互联互通。市妇幼保健中心要根据国家有关统计要求,结合上海市实际,制定婚孕保健一体化数据认定标准,及时开展培训和指导。市卫生健康委制定数据归集标准。各区、各有关医疗机构要做好婚孕保健相关信息数据的采集,并按要求归集。各区卫生健康委、市妇幼保健中心要定期开展数据质控和情况通报。
(五)强化婚孕保健工作宣传,普及科学知识
各区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主动公告辖区内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产前筛查机构信息,制作婚孕保健机构分布电子地图,方便育龄人群预约选择。要依托妇儿工委办公室、民政、教育、妇联、共青团、残联等部门,开展婚育健康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引导目标人群主动接受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早孕检查服务。各有关单位要结合“预防出生缺陷日”等纪念日,多渠道发布科学权威、有吸引力的科普知识,积极宣传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早孕检查的重要意义,充分告知服务内容和相关政策,进一步提高知晓率。
三、工作要求
各区要加强婚孕保健一体化工作的属地管理、密切部门协作,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具体推进方案,并将方案于10月30日前报送卫健委妇幼健康处。
卫健委将适时对各区婚孕保健机构布点扩面、创新协作、数据推送、宣传引导等情况开展督导和通报,推进上海市婚孕保健一体化工作。
转载自-上海卫健委官网
推荐产品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