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 行业资讯

助产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核标准(医师版)

行业资讯  | 2025-1-17


一、基本资格要求

(一)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二)具有与实施助产技术相适应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
(三)在医疗机构妇产科工作满一年,其中在产房工作不少于三个月。

二、基本素质要求

(一)具有法律意识,严格依法执业。
(二)尊重生命,坚持安全优先。
(三)重视医学心理及伦理问题,尊重孕产妇的文化、信仰和隐私,关爱孕产妇。
(四)具有与其他医务人员团结协作的精神和能力。
(五)具有自主学习和更新知识的能力。
(六)具有较强的临床思维和表达能力。
(七)具有运用循证医学原理指导临床决策的能力。

三、基础理论及基本知识要求

(一)掌握妇产科基础医学理论及知识。
(二)掌握孕产期保健和妊娠风险筛查评估知识。
(三)掌握高危妊娠的范畴及有效转诊的原则。
(四)掌握妊娠期常见并发症与合并症的临床表现、识别要点及处理原则。
(五)掌握有关正常分娩的理论及知识。
(六)掌握阴道分娩助产的理论及知识。
(七)掌握异常分娩和剖宫产医学指征的理论及知识。
(八)掌握产时并发症识别和处理的相关理论及知识。
(九)掌握产程中危急重症早期识别、紧急处理及转诊的相关知识。
(十)掌握产科常用药物的适应证、禁忌证及用药注意事项。
(十一)掌握孕产期常用实验室检查的临床意义。
(十二)掌握分娩镇痛的理论及知识。
(十三)掌握孕产期感染预防与控制相关知识。
(十四)掌握新生儿特点及常见异常情况处理的相关知识。
(十五)掌握产后常见并发症的临床表现及处理原则。
(十六)掌握促进母乳喂养相关理论及知识。
(十七)掌握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型肝炎等疾病母婴传播的知识。
(十八)掌握产后生殖健康教育、咨询服务的相关知识。
(十九)掌握国家母婴保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相关要求。

四、基本技能要求

(一)具有与孕产妇、家属及其他医务人员进行有效沟通的能力。
(二)具有全面、系统、正确采集病例信息,规范书写产科医疗文书的能力。
(三)具有产科相关的专科体检及基本操作技能。
(四)具有产科常用辅助检查结果判读的能力。
(五)具有评估孕产妇营养及胎儿发育状况,提供营养指导与咨询的能力。
(六)具有评估胎儿宫内状况、判读胎心监护图形及进行新生儿复苏的能力。
(七)具有监测产程进展及处理正常产程的能力。
(八)具有阴道分娩助产相关技能。
(九)具有识别及处理产时常见并发症的能力。
(十)具有识别及处理产后常见并发症的能力。
(十一)具有识别及初步处理产科危急重症的能力。
(十二)具有使用适宜方法减轻分娩疼痛的能力。
(十三)具有常规处理新生儿、判断及处理高危新生儿的能力。
(十四)具有指导母乳喂养和产后生殖健康的能力。
(十五)具有预防产科院内交叉感染和进行职业防护的能力。
(十六)具有在诊疗中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身份核查的能力。

转载自-国家卫健委官网

推荐产品

高档候诊椅
型号:PY-510
规格:W2280 D680 H800
人气:1962
液压移动办公椅
型号:YZ-514B
规格:
人气:1
木质休闲椅
型号:XX-520
规格:
人气:4
期刊杂志柜
型号:WJ-507
规格:W900 D400 H1800
人气:1487

相关新闻

咨询热线:021-64898025   QQ:2404953868, 1059182318  地址:上海莘庄工业区春中路308号
Copyright Right © 2020 www.shshiye.cn  上海诗烨医院家具厂家  沪ICP备1002886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