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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 | 2009-7-21
上海诗烨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2009.07.21 08:30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本市27家电视媒体及16家报纸类媒体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进行了监测,共监测到违规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49次,均在报纸类媒体发布,涉及10种医疗器械产品,具体如下:
1、孝铭肛宝北京同芝堂东单大药房黑医械广审(文)2007080024号,黑医械广审(文)2008080015号,黑医械广审(文)2007080024号,黑医械广审(文)2008080015号;
2、众大清肺仪和负压脉动式清肺仪北京同心众大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京医械广审(文)第2008050173号;
3、聚御堂阻鼾器聚御堂(北京)医学研究院;
4、生命三宝多功能光循环治疗仪中国香港天时国际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5、超级光鼻炎治疗仪武汉海纳川科技有限公司鄂医械广审(文)第2008090039号;
6、瑞仕康生物降压仪冀医械广审(文)第2008070014号;
7、寒水石药王枕湖北省应城市永兴膏业有限责任公司、菜市口鹤年堂鄂医械广审(文)第2007090035号;
8、化糖贴北京盛世临科技有限公司;
9、静迈舒医用减压袜北京同一堂;
10、九安电子血压计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违规医疗器械广告中大多含有功效断言及保证、夸大产品适用范围等内容。其中“孝铭肛宝”产品违规发布次数高达17次,其广告中含有功效断言及保证、利用不应使用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内容,违规情节严重。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将上述违规情况移交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查处理。(中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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